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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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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国企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来了!
作者:
1月17日,国务院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视频方式召开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专题推进会,总结2021年度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进展成效,部署2022年重点改革工作。受国务院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郝鹏委托,国务院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翁杰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国资委党委委员、秘书长彭华岗主持会议。

大会总结了三年行动取得的一系列阶段性成果,并对接下来的工作进行部署,提出六方面重点任务:
01 深度推进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切实提升董事会建设和运行质量。
前置研究清单要更加科学实用有效并真正形成机制。要进一步完善清单并形成相对稳定的模式。通过清单这一小切口,真正厘清各治理主体的边界。
要推动外部董事队伍素质显著提升。更加注重选优配强外部董事,尤其是外部董事召集人,拓宽外部董事来源,推动中央企业与地方国资委之间外部董事人才共享。
畅通专职外部董事与现职领导人员双向交流通道,适当增加专职外部董事比例。
要加强对外部董事履职的支撑服务保障。
集团公司要建立完善董事会评价体系,完善外部董事沟通机制,为外部董事做好专业支持和服务。
国资监管机构和相关企业要加强对外部董事的业务培训和考核评价,提升履职能力。
要分类分批有序落实子企业董事会职权。
要认真落实关于董事会的系列文件,制定本企业相关配套制度,因企施策落实董事会职权。
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探索完善落实董事会选聘经理层的具体方式。
特别是按照“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要求,要把各层级董事会的重大经营决策权优先做实。
集团公司总部要转变工作方式,更多通过董事表达股东意志。

02 紧紧围绕提高效率激发活力,推动市场化机制各项措施全面走深走实。
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要实现全覆盖、高质量。要对已签订的协议进行评估和“回头看”,狠抓契约质量。以2021年度的考核结果兑现作为“试金石”,刚性兑现薪酬,严格退出管理。
要在各层级企业推进三项制度改革行动扎实到位。
上半年要在各层级企业大力推行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集团总部要带头示范。
在各层级企业全面做深做实全员绩效考核,做到“人人肩上扛指标”,并严格根据考核结果,做到该减的减、该下的下、该出的出。
要推动混改企业在深度转换机制上产生新面貌。坚持“三因三宜三不”,积极稳妥分层分类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着力推进混改企业转换机制。
要强化激励。要用好用足三年行动方案中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超额利润分享等中长期激励政策,扩大政策覆盖面和应用深度,完善企业内部分配机制,多干多得,向突出贡献者和一线苦脏险累骨干员工倾斜。

03 科技创新激励要更精准更给力,打造一批原创技术策源地。
科技创新薪酬激励机制要更有针对性。对关键核心科技人才,要大胆充分激励,用好用活工资总额单列、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享等政策,进一步普遍开展“揭榜挂帅”,以成果论英雄。
科技人才培养发展机制要更加完备。建立健全更加符合科技人才特点和成长规律的职业发展通道,持续完善科技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机制,努力培育一批科技领军人才、卓越工程师和高水平创新团队。
努力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
要系统推进有利于原创技术研发的激励保障机制,将原创技术研发投入视同利润加回。
要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中的重要作用,强化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结合自身的主业和核心研发能力努力解决“卡脖子”问题。
要大力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推动国有企业在数字化发展中走在前列。
“科改示范企业”要在全面扩容的基础上,持续当好“领头羊”。

04 加大力度推进结构调整和瘦身健体,坚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要继续做好“压减”,推进瘦身健体。
要开展“压减”回头看专项行动,防止反弹。
采取更有力的措施,确保“两非”剥离任务全面完成。
加大重点亏损子企业专项治理工作推进力度,不完成任务决不收兵。
要推进专业化整合,新打造一批板块清晰、竞争力强的企业。中央企业要把加快专业化整合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通过推动各类企业间与企业内部专业化整合,加快形成一批“小散弱”清零、板块清晰、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企业,向世界一流迈进。
要加快打造现代产业链“链长”。聚焦产业链和创新链关键环节,放大国有资本功能,通过并购重组、搭建各类所有制企业共同参与的产业联盟等多种途径,向价值链高端发展,培育产业龙头,增强产业链的控制力、带动力和上下游资源配置效率。
要严防各类重大风险。聚焦债务风险、投资风险等方面,严控负债率、严把重大投资决策,开展全级次排险控险专项行动,坚决防止失管失控。

05 因企因地因业分类改革,抓重点抓关键提高精准性。
要深化分类改革。各地、各企业根据企业功能、层级、所有制类型、发展阶段、行业、规模等进行了多维分类,在此基础上深化改革,许多创造性做法,要继续坚持并深化。
要进一步探索差异化管控。推进更多国有持股超过50%的上市公司引进积极股东持股5%以上。将国有股权比例低于50%,特别是低于三分之一的国有相对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作为重点,推动更多企业探索实施差异化管控。同时,对混改企业的差异化管控,绝不能放松应有的监督,绝不能弱化党的领导。
要突出重点实施个性化改革。
在完成三年行动规定动作的同时,各地、各中央企业要主动作为,针对自身突出问题和关键症结,设计好自选动作,实施对企业长远发展、转型升级具有战略意义的个性化改革举措。
国资国企综改区要抓住契机深入抓好实施方案落实落地,打造国企改革区域标杆。

06 全面强化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监管,推动国资监管效能和优势充分发挥。
要巩固集中统一监管成果。重点做好集中统一监管后企业的改革发展各项后续工作。
对于部分地方委托监管的企业,必须明确过渡时限和权责边界,并积极稳妥向前推进。
各省级国资委要指导地市全面完成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
要强化分层分类授权。国资监管机构对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对所出资企业,要持续完善分层分类授权,最大限度地激发企业法人活力,同时,加强监管,实现监管与授权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
要有效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功能作用。深化“两类公司”改革试点,对已有的“两类公司”实施动态调整。
两类公司要完善总部定位和管控模式,梳理业务板块,使功能作用明显提升。
要在形成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运营公司、产业集团公司功能鲜明、分工明确、协调发展的国家出资企业格局上取得显著进展。
要强化全过程监督。
加强参股企业监督,坚决整治违规挂靠、冒牌国企。
积极推进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中央企业要更大范围推广内部“大监督”体系,更好地实现监督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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